新闻中心

EEPW首页 > 电源与新能源 > 业界动态 > 财政部税务总局:减征光伏产品税有效期至2016年

财政部税务总局:减征光伏产品税有效期至2016年

作者:时间:2013-10-15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收藏

  内地扶持光伏板块行动升级,继本月中出台《行业规范条件》,锐意加速整合行业后,昨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发表通知,表示在10月1日起,将对产品,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%的政策,有分析指措施将有助拉高光伏电企的回报率1%至2%,对板块憧憬作用高。

本文引用地址://www.cazqn.com/article/182106.htm

  根据通告指,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%是按国务院批示精神推进,目的是鼓励利用发电、并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,政策期效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。内地媒体引述的数据指出,光伏电站运营企业目前的增值税率为17%,按分析推算,税率减半、即下调8.5个百分点,相当于每度并网电价上调2至4分人民币,亦即意味电站盈利率将可上升1%至2%,有业内人士曾经估算,目前光伏企业的盈利率约不足9%,相信措施将可直接利好光伏下游企业,亦有机会同时促进上游企业受惠。

  市场早已憧憬光伏业实施增值税即征即退50%的措施,皆因中央过往亦有以增值税扶持环境产业的先例,如08年早已为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,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%政策,及至去年年底,国务院亦曾明确提出将光伏电站的增值税优惠,与风电看齐,惟政策最终在昨日才见出台。

  事实上,自光伏业今年中与欧盟的贸易摩擦初步平息后,光伏业扶助政策已不断推出,如发改委在8月底已公布光伏业的电价补贴计划,补贴额远高于市场估计水平,本月中再出台行业整合计划,分析正期望行业在连串扶持下,可迎来行业复苏。



关键词: 光伏制造 太阳能

评论


相关推荐

技术专区

关闭